本科教育
根据《2022级境外生大类专业分流实施方案(试行)》的相关要求,经员工填报专业分流志愿,公司专业分流工作小组根据分流条件审核,现将2022级境外生大类专业分流结果进行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自2025年7月14日至2025年7月18日,对分流结果有异议的师生请于该时间段内向公司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反映。
异议受理电话:0592-6162550
异议受理邮箱:lfchen@hqu.edu.cn
今年会
202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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